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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改住,城中村园区改租赁,深圳这项新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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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房东东发文深圳出台《深圳市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点击查看),近日,该文正式发布,进一步明确了租赁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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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住房租赁市场供应主体

发展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相关支持政策,促进大、中、小住房租赁企业协同发展。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物业服务企业设立子公司拓展住房租赁业务。鼓励房地产企业规模化租赁经营各类园区(含总部基地、产业园区、大学园区)的配套住房、商务公寓,并通过完善公共配套设施、引入专业物业管理等。引导国有企事业单位拓展住房租赁业务,允许将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的租赁住房纳入公共租赁住房或人才住房体系。

鼓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继受单位成立住房租赁企业或委托专业化的住房租赁企业,将符合安全、质量、消防、卫生等条件的住房统一出租、规范管理,并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享受住房租赁企业相关的政策优惠。

房东东:9月13日,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深圳市房屋租赁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正式挂牌,公司注册资本金10亿元,将在各区设立至少10个以上住房服务大厅,-个便民服务租赁点。引导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拓展租赁此条政策已落地施行,而且动作很大。十三五期间,深圳将增加供应万套租赁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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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公共租赁住房平台

市住房建设部门会同市人才安居集团负责共同搭建专业化、规模化的公共住房租赁平台,通过自行建设或收购、租赁商品房、企业自有用房,出租给中低收入家庭、各类人群。

房东东:阿里与杭州政府合作搭建的智慧祝福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已经正式上线,给其他的城市做了标杆,保证房屋出租信息的真实性,并将租赁双方的行为做约束。相信深圳市不久后国有租赁平台也将上线。

3

增加租赁用地供应

新建租赁住房项目用地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出让方案和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持有出租的年限。落实《关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深发[]13号)有关规定,并适度提高企业自持出租的住房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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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商业改租赁住房

允许商业用房按规定改租赁住房。允许已建成并空置的商业建筑以宗地为单位按规定改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并按规定调整土地用途,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应当按照居民标准执行。改建后的住房仅限租赁或整体转让不得分割转让或以“以租代售”等形式变相分割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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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整治开展规模租赁

要求各区政府至少要组织开展一项“城中村”规模化租赁试点工作。将符合安全、质量、消防、卫生等条件和违法建筑查处相关规定的“城中村”改造成租赁住房并对外长期租赁经营。

进一步完善住房租赁法规规章,允许产权手续不完善、但经济利益关系已经理顺的“城中村”以及其他建筑,在符合规划、消防、安全、环保政策的前提下,用于住房租赁经营并纳入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管理。

房东东:近日消息,深圳福田区南园街道办宣布与万科合作,对辖内城中村玉田村进行企业化运营整治。玉田村通过将物业统一出租给深圳万科旗下深圳市万村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统一经营管理,植入物业管理、长租公寓、商业物业的管理运营方式。所以,解决存量物业,这不妨也是一个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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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个人租赁住房支持力度

提高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比例。非深圳户籍承租人可按《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等有关规定申领居住证,享受义务教育、医疗等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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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

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均不得随意解除、修改合同。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不得随意克扣押金。制定推行全市统一的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

房东东:目前多个城市的租赁政策中都提出可落户、就近入学的福利措施。“租售同权”是发展趋势。而发展住房租赁的同时,规范租赁双方的权益条款尤为重要。本次政策明确已约束了租赁双方的部分行为。也期待其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尽快拟定,保障租赁双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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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房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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