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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木萨尔县政法系统35项便民利民措施公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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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木萨尔县政法系统35项便民利民措施公告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吉木萨尔县以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载体,立足工作职能,注重统筹推进、注重贴近群众、注重结合党史教育,在全县政法系统开展了“平安护民、法治为民”“文明示范窗口(岗位、中心、站所)”创建活动和“千警进万户·送法解民忧”主题实践活动,推出一批便民利民措施,打造一批司法服务品牌,让教育整顿充满民生温度。现公布具体内容,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一、政法系统便民利民措施

(一)县委政法委(7项)

1.开展涉法涉诉案件清查,全面摸底排查,加大化解力度,督促政法各单位落实领导包联化解措施,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将信访人合理诉求解决到位,回应群众关切。

2.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开展重点案件评查、交叉评查,专项整治违规违法“减假暂”和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问题,补齐执法司法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提高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

3.发挥党委政法委组织推动和统筹协调作用,依法加大法院执行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及时进行司法救助,最大限度解决群众困难诉求,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

4.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为契机,积极创新网格化服务管理新模式,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实现为民服务零距离。

5.开展有政法特色的主题党日、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等,持续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疫情防控等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主动为群众办好事、实事、身边事。

6.发挥好“后盾单位”作用,加强“访惠聚”工作队所驻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常态化监测和精准帮扶。

7.开展文明礼仪培训,倡导委机关干部在日常接访、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中使用文明用语,树立良好形象。

(二)县人民法院(3项)

1.开展“移动微法院进万家”活动。通过法官入户走访、印发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宣传和推广使用“新疆移动微法院”,引导当事人通过微法院小程序完成跨域立案、调解、开庭、财产保全等多环节诉讼活动,实现群众“指尖立案”“掌上立案”“在线调解”,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诉累”。

2.开展“人民满意文明示范窗口(庭、室)”创建活动。以“素质高、态度好、技能强、效率优”为主要目标,以“零距离、零推诿、零投诉、零积压”为主要内容,在“一站式诉调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执行庭等中心(庭、室),设立党员先锋岗、诉调服务引导台、志愿者服务站,全面实行“文明引导、微笑服务、困难协助”,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设立满意度评价系统,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

3.开展“民商事诉讼服务提质增效”工程。持续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实行民商事案件“绿标签”制度,做到“简案快办抓效率”“繁案精审抓质量”,一体化推进“速调+速裁+速执”。健全类案推送机制,推动类案同判,着力提高司法公信力,推行“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制度,最大限度提高服判率。

(三)县人民检察院(6项)

1.打造“一站式”检察服务平台。畅通检察服务热线和网络办公平台,群众可来电或线上进行综合业务咨询,完善控告申诉、国家赔偿、国家司法救助、法律援助、辩护与代理等多个服务窗口的设置,实现了来电、来信、网络件办理的“一站式”便民服务,最大限度的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实现“网上检察院”、“掌上检察院”。

2.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维护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保障申诉人依法行使申诉权利,与县司法局合作在“”检察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律师值班制度,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引导信访人采取合法的方式维权。

3.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每周三检察长接待,安排检察长、副检察长轮流接访,通过检察长接访工作,拉近检察机关与群众的距离,实现就近就地化解矛盾,进一步加强涉检信访案件化解力度,听取群众诉求,为群众排心事、解难事。

4.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机制。对群众提出的信访事项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进展或办理结果答复。建立信访台账,对信访件进行登记、审查和回复,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复。

5.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关爱机制。成立育林检察室,在公安局设立一站式未成年人保护关爱中心,紧扣未成年人“捕、诉、监、防、教”为一体的职能,提前介入引导未成年人案件侦查,互通信息,确保案件质效,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与关爱。送法进校园,员额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实现全覆盖,每名员额检察官在6月底前到所联系学校开展1次青少年普法宣讲活动。

6.法治进乡村助力乡村振兴。一名员额检察官联系一个乡镇,根据群众法治需求,适时有针对性的开展法治宣讲,畅通社情民意,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人员及时帮助申请司法救助,对建档立卡户中的司法救助对象优先办理。通过周三农牧民夜校,宣传法律法规,化解矛盾纠纷,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助推乡村振兴。

(四)县公安局(15项)

窗口类

1.开通“绿色通道”快速办。开通为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居民户口簿的“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制发,各派出所户籍窗口设置绿色通道,全县共设置绿色通道9个。

2.实行“一网通办”就近办。群众所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或丢失的,可在现居住地派出所就近换领、补领;对于申请跨省办理居民身份证的,群众经书面承诺,可免提交在当地就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公安机关核准办证人员身份后,即予以办理。

3.进行系统数据比对便捷办。对身份证临近过期或已过期的居民,通过民警入户走访宣传或电话提醒,及时通知本人前来办理户籍业务,尽快申领户口簿及身份证。

4.主动引导老年人优先办。在辖区9个派出所户籍窗口以及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针对老年人建立老年人优先办理“绿色通道”,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老年人公安服务管理工作,设置“老年人优先”标识、设置“老年人专座”老花镜、放大镜等服务设施,配备少数民族翻译,自助服务区及现场接待窗口均专人陪同有限接待老年人,为老年人提供全程跟办服务。

5.增设“互联网+政务服务”窗口办。接入互联网络,配置两台自助服务终端,优化业务流程,设置专门引导员,引导办事群众网上办理户籍、车驾管业务,切实做到受理、审核、缴费、发证“一次排队,一次办结”,降低群众排队等候的时间,提升办事效率,为群众节省办事时间。

6.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积极开展送证上门。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对居住偏远、身体不便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到派出所办理户口本的村民,在入户走访过程中为群众逐户发放,并以此契机,为辖区群众全面普及“新疆公安”APP的使用,解决群众办理业务的不便,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

7.依托“新疆公安APP”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办理。实现特种行业许可证网上申请、受理、发证全程网办,申请人足不出即可通过新疆公安APP办理证照,有效提高企业、群众办事满意度。

8.设立业务延伸点,不断延伸服务触角。将治安、交警、出入境等警种部分业务前移,在北庭商贸城、天地园、商业广场便民警务站设立“放管服”业务延伸点,为群众办理车驾管、入境业务户籍业务咨询、身份证领取等业务,让群众办事少跑腿,对群众咨询问题的群众做到一次说清,对办事的群众做到两次内办结。

9.结合“三员”活动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各便民警务站站内均配备手机充电站、饮水机、储物柜、急救药箱、轮椅、担架、雨伞、打气筒及维修工具等便民利民服务设施,并向群众提供热水、紧急药品(如救心丸、创可贴)、物品寄存、如厕、歇脚、指路等服务,并设立“护学岗”,保障学生顺利安全进出校园。

10.推出车辆全国“通检”优化“放管服”服务。实行车辆全国“通检”,非本地户籍机动车符合6年免检的车辆不用再去车管所办理业务,通过手机软件“交管”网上渠道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可邮寄到家,需要办理审验业务的异地车辆无需再办理委托检验业务,开始实行全国通检,切实解决机动车异地检验两头跑,手续证明两头补的问题。

11.一次性告知办理机制。坚持做到“一次告知”,对符合当场办理条件且申报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对材料不齐的,出具所需材料清单一次性告知,并附上警民联系电话,确保群众不多跑趟。

12.实行首问责任制。针对接待办事群众提出的问题和要求,都要及时给予满意答复,在出具证明时按照“首接负责、限时办结”的原则,首问责任人对符合规定情形,材料齐全的,限时办结;符合规定情形,不能当场办理或有复杂情形需要调查核实的,在限期内办结,超出公安机关职责范围无法出具证明的,一律出具书面告知书。

13.深化审批改革。致力打造“一窗受理、一站式办结”的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对人员、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作出了明确指示,政务服务中心进驻12项行政许可事项,基本实现了“应进必进”,所有进中心办理的审批事项,按照规定不需要采取现场核查的,全部即时办结。

14.简化审批程序,“一站式”跟踪服务。对滞留在辖区等临住外国人签证延期、出境航班订票等事宜全程代办,跟踪“一站式”服务,通过电话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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