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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ldquo宫廷标配rdquo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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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医院为古代医疗机构名称。是专为上层封建统治阶级服务的医政及医疗保健组织。

太医院始设于金代,隶属于宣徽院。太医医院提点(正五品),下设使,副使,判官等,“掌诸医药,总判院事。”医院掌管一切医药事务,官员品秩普遍高于任何朝代。

医院,医院令,后改称院使。明代在北京医院,医院是最高医药管理机关,设有最高医政长官院使,下设院判。

而明、清两代医官名。医院内一般设吏目十人,其职位一般在院使(五品),院判(六品)、御医(八品)之下、医士(不入流)之上。官阶一般为从九品。

医院,院使正五品,总揽医药行政及医疗大权,清初,医院管理,医院差派、考核、升降,从而加强了统一领导。清代中央机构历史档案留存中,有一部分为皇室问疾治病的脉案和用药处方,这些医疗档案文献的最初形成者,就是当年医院。

设立于顺治元年()医院,历经清宫十朝,一直主掌宫廷医疗之事。初设时,置院使一人,左、右院判各一人,以掌院事。后于乾隆五十八年()又特简管理院事王大臣一人领院务。院判以下属官数额,历代多经添裁。

太医院的职掌。首先是为皇室服务。平时,院使、院判要率所属医官,各以所专之科,分组值班,次序更代,随时恭候传唤,称为“侍直”。其中在宫内值班者,称“宫值”,值于御药房及各宫外班房。在外廷值班者,称“六值”,值于外值房。

皇帝驻跸圆明园时,“宫值”者值于圆明园药房,“六值”者值于圆明园外值房。在宫里的称为“宫直”,在外廷的称为“六直”。宫直在内药房及各宫外班房侍直;六直在外直房侍直。院使、院判、御医、吏目、医士各以所业专科,分班入宫,轮流侍直。

清帝驻跸圆明园时,宫直在圆明园药房侍直,六直在圆明园外直房侍直。光绪十三年(年)议定,西苑(现中南海及北海)寿药房,医院官直宿,药库的库掌、笔帖式等,遇差传唤,干清官御药房,医院大、小方脉二科各一人直宿,以供进御。

为便于侍直,在宫内及园苑,太医院没有公所(《清文汇书》释为“出外住立处”,即休息处)。圆明园东南一亩园有公所一处,原有房八十余间,禁城内东墙下,上驷院北,南三所东,亦有一处。遗迹早巳无存。

医院按明代旧制共设十一种,即:大方脉、小方脉、伤寒科、妇人科、疮疡科、针灸科、眼科、口齿科、正骨科、咽喉科、痘疹科。嘉庆二年(),将咽喉与口齿、痘疹与小方脉各合为一科,遂成九科。嘉庆六年(),将正骨科划归上驷院。道光二年(),由于认为“针刺火灸究非奉君之所宜”,从而废止针灸科。同治五年(),将原来的伤寒、妇人两科,归入大方脉,加上小方脉、外科、眼科、口齿科,共为五科。光绪朝一仍其旧,未曾有所更改。

至光绪设有,御医十三人,吏目二十六人,医士二十人,医生三十人。职官品秩原定为,院使正五品,院判正六品,御医正七品,吏目八、九品各十三人。至宣统元年(),经时任院使的张仲元疏请,晋院使以次各官品秩为,院使正四品,院判正五品,御医正六品,吏目八品改为七品,九品改为八品。职官中除管理大臣为满族官员外,其余均为汉员。但这种体制未能坚持下去,礼部管生药库,总管太监管御药房,医院的功能。清朝中晚期,医政管理较为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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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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