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春天花园第三届业主大会第一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本小区采取外聘物业的方式管理。业委会据此制定了物业选聘方案,并根据方案组建了由五名业主代表和四名业委会委员组成的物业选聘小组,公开向社会发布了招标公告,经过评审选出了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提请业主大会表决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同时,为了解决业主参会不主动、不积极,导致会议难以形成决议的问题,业委会根据相关规定提出了修改《小区议事规则》的草案,建议将“未参与表决的业主,其投票权数计入已表决的多少票”纳入议事规则;根据小区部分业主的提议,业委会提出修改《小区管理规约》草案,增加“不得在小区公共共用场所搭建灵堂、灵棚、摆放花圈,办理丧事”;为了规范小区停车秩序,约定小区停车收费标准,业委会起草了《小区停车管理办法》(草案),提交业主大会表决。
业委会认为目前的首要任务是引进物业进驻,因此关于小区是否需要扩建停车位等其他问题,未纳入本次会议讨论和表决,等待合适的时候再行启动讨论和议决程序。
小区的重大事项均需要召开业主大会进行议决,而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和小区内部的相关规约规定,对于业主大会的参会人数、通过票数均有限制,故请大家主动参加业主大会,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
召开会议各相关资料已经在小区张贴。
附注:中标候选人中广安恒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安市佳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按照业委会的通知提交了公司自我介绍及承诺书,广安易扬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未提供公司自我介绍及承诺书。
恒昌物业公司自我简介及承诺材料
恒昌物业成立于年2月1日,注册资金万元。紧密围绕恒昌物业的发展方向,贯彻执行为社会服务、为业主服务、为用户服务、为企业服务的企业宗旨,通过服务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品牌效益的统一,为实现这一目标,特制定如下计划:
1、建设团队、融入团队、立足本职、树立服务意识。
2、锻炼队伍、打好基础、规范服务、构建和谐、赢得业户满意。
3、强化管理、提高技能、培养选拔一批管理骨干,成为企业支柱树立恒昌物业形象。
(1)坚持良好的工作作风,做好每一个细节,逐步完善服务体系,理顺关系,明确责任,健全制度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
(2)保持公司各部门及外联单位的沟通。协调关系进行深层次开发、拓展领域,争取有新的突破。
(3)定期走访业主,并进行满意度调查(每年一次全面性调查)。不断变换工作方式让业主满意。
(4)逐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标准作业规程、工作职责与岗位标准,通过实践,修改再实践,再修改,最终达到有章可循。
(5)保持员工队伍的纯洁品质,不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按照公司的管理模式目前我物业公司管理小区业绩有:正泰天一广场、凉亭江景、渠滨街1号、世博花园、北辰水郡、红星小区、交通花园、巴黎春天小区;都得到了小区业主及业委会和社区的一致好评。
承诺书
春天花园全体业主;
若我物业公司中选为小区服务,我公司承诺:由恒昌物业公司改造以下设施设备,所有设备均由恒昌物业自行购买安装,所有设备产权归恒昌物业公司所有,五年后赠予全体业主。
1、安装人脸自动识别门禁系统(3处);(两个月内完成)
2、修复恢复小区内广场、通道照明系统;(一个月内完成)
3、新装监控系统(全覆盖);(一个月内完成)
4、车辆自动识别道闸系统(2处);(一个月内完成)
5、修复破损路面;(一个月内完成)
6、小区内修枝除草;(一个月内完成)
7、小区内蚊虫消杀;(一个月内完成)
8、小区内生活垃圾收集点改造升级;(一个月内完成)
9、规划小区电动车充电区域;(待业委会指定区域后安装,并联合相关部门拆除私拉乱接乱象)
10、清除小区各处牛皮癣小广告。(一个半月内完成)
以上安装改造施工过程,如遇天气情况,完成时间自动顺延。
我物业公司将按照0.4元/月/㎡收取物业管理费;占用公共地面停车的停车费将按照:业委会六成、物业四成比例分配。物业所收取的车位管理费用于日常管理及设施设备修复。
同时,我们承诺严格按照投标文件和物业服务合同进行日常管理。
广安恒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年7月11日
佳成物业公司简介及承诺
广安佳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新兴的物业管理公司,目前承接的小区有凌云江景、华都花园、正元星辰。
公司前身四川弘毅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经营多年的消防维保公司,升级改造过华蓥市荟景时代、武胜城市江山大型住宅小区消防设施设备,得到过很多小区业主的表扬,消防安全理念深入人心,小区消防安全宣传、预防火灾发生,这是我们物业公司特有的,一些小区大型的消防演习也给业主们传输了更多的消防知识。承接了广安国际商业中心住宅消防维保、滴水岩小区消防维保、枣山泰合商贸城消防维保、邻水宏帆广场消防维保等商业综合体及很多住宅小区消防维保,给百姓一方平安是我们的职责。
国家新政策对物业管理条例的改进,会极大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百姓真正享受小区的生活,多年的消防维保经验促使我们成立了佳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吸取更多现代物业管理经验,把服务第一作为我们公司的经营理念,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现代物业管理制度,本着制度化、规范化、人性化的管理理念,力争把物业服务做好,我们承接的几个小区不但得到业主的认可,也得到了小区所在社区、街道的认可。
业主就是家人!是我们的服务核心,推进物业管理进步!
我们相信在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的关心支持下,我们所有员工会更加努力!一步一步稳健发展,我们会不断创新服务,为推进城市现代化管理作出积极的贡献!
春天花园小区物业维修项目承诺
1、小区里大小坑洼路面维修费用由物业承担,半个月左右完成修复。
2、小区内绿化树木修剪(靠近业主窗边遮光树枝),免费修剪及运输,一个月之内完成。
3、合同签订一个月内小区内绿化带(夏天浇水)施肥以及杂物清理及杀毒(蚊蝇),以后每季度绿化杀虫施肥、灭鼠药具及人工费用,由物业公司承担。
4、单元楼梯间小广告清理免费,一个月内完成。
5、每季度物业公司电工入户检查电器电路及燃气管道安全检查免费。
6、每年由物业公司组织小区消防演习(所需物品由物业公司承担)。
7、严格管理占用消防通道电动车、三轮车、小车等车问题。
8、更换破损垃圾桶,费用物业公司承担,进场二天内完成。
9、配置小区所需足额用工,确保工作正常运行。
10、打开通往菜市场门卫室(门卫室在外侧开个门,配置保安值守,业主从门卫室进出买菜,确保无外来人员进入小区)(开门、恢复等费用物业承担)。
11、物业服务费报价4角/平方,增强小区服务质量,小区外面门市收取物业服务费,签入合同(因为水、电、化粪池、用小区的,需要维护这些设施设备)。
12、物业公司增值服务及信息随时与业主分享。
13、大门和小门配置车辆识别道闸(道闸侧面人员进出安装电子门),费用物业承担。
14、小区电瓶车分散与集中安装充电桩(有序停放,避免火灾发生),物业配合业委会选址,费用物业承担。
15、主要门口和通道安装日夜高清摄像头费用物业承担。
16、收取的地面停车管理费四六分成,业委会六成,物业四成。
广安市佳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年7月10日
广安区春天花园小区
小区停车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条为适应小区车辆日益增多,车管难度和停车矛盾日趋加剧的新情况,切实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小区安全、有序、整洁,营造更加宜人的居住环境,根据有关法规和小区实际,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安区春天花园小区(以下简称“小区”)内汽车、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的停放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小区车位(库)包括:
(一)小区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库);
(二)经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同意,利用小区道路或者其他公用部位增设的共同停车泊位。
第四条小区的日常停车管理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期间,由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指定人员管理。
第五条车辆出入管理
(一)本小区车辆管理实行智能化管理,进入车辆需先登记录入后,方可自动进出场。
业主车主需凭房产证、行驶证、身份证复印件到物业中心办理停车登记(没有物业公司的时候由业主委员会登记);租户车主需提供业主房产证、租房合同、身份证复印件,车主姓名与业主(或租户,下同)姓名不一致的,需要提供关系证明。
未缴费或者缴费已经逾期的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小区,特殊情况经过管理人员登记、许可的除外。
拖欠物业服务费超过两个月经催告后仍然未按照指定时间缴纳的,物业服务企业有权拒绝相关业主车辆进入小区。
(二)严禁大货车、大客车进入小区,经许可进入小区的运送装修材料,搬运家具的小型货车及其他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进入后必须服从车辆管理人员的指挥,有序停放,及时离开,临时占道停放的,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
(三)在小区地面车位不足以满足已经登记缴费的业主停车需要情况下,小区不接受未经登记缴费的业主车辆及其亲友车辆和其他访客车辆入内。车位足够保证已经登记缴费的业主停车情况下,可以按照实际空余车位情况允许本小区未登记缴费的业主车辆及小区业主的亲友、访客车辆进入临停。
(四)利用小区院坝停车位缴费停车的,实行先到先停的原则,智能停车系统显示或者值班人员提示车位已满,车辆不得再入内,接送病人、发生火灾等执行紧急事务的车辆除外。
在小区地面车位不足以满足已经登记缴费的业主停车需要情况下,一户原则上只能一辆车在小区地面停车位停车。
(五)车辆驶入小区后须减速行驶,以确保行人和车辆安全,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应自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车辆应整齐驶入停放位置,不得随意停放,严禁堵塞消防通道、进出车路口,不得超越车位或跨位停车。进入小区的车辆应选择适合自己车辆的停车位停放。
不应进入小区的车辆(包括未经登记缴费的车辆或已登记缴费的车辆在车位已停满时要求进入等情况)因特殊情况确需临时进入的,需要在物管处备案登记,并在指定的时间自觉驶出小区,进入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十五分钟,逾期未驶出物业管理人员有权按照违规临时停车收取停车费用,违规占有消防通道停车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电动车、摩托车、自行车等其他车辆应当在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电动车需在指定的位置充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充电。
(六)由于车辆自身原因造成自燃等事故的,责任自行承担;造成其他财产人身损失的,亦应赔偿。
在小区行驶、泊车过程中发生的擦挂、碰撞等交通事故,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七)车辆在小区内禁鸣喇叭,尽量不使用对响声过于敏感的电子报警器,以确保小区环境安静。
(八)为保证车辆财产有的安全,应锁好门、窗及防盗锁,不得将贵重物品及现金留在车内,发生遗失,责任自行承担。
(九)地下停车库通道一律不得停车,每个车位同时只能有一辆车进入车库,部分单独车库可以容纳两辆及以上车辆的,停放车辆不得占用公共通道,并按照实际停放车辆数量缴纳停车物业管理费。
第六条小区内停车,停车业主应当支付停车费。
(一)停车费由占用小区公共用地的费用和用于场地平整、添置车闸监控等设施及维护、保洁、照明等费用组成,如车辆丢失、损伤或者发生其他财产人身损害,由相关直接责任人承担责任,物业公司或者没有物业公司期间的业主委员会不负责赔偿,但可协助办理报警、保险理赔等手续等。
(二)未缴纳停车费或者缴费已经逾期尚未需缴费的车辆,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小区;已经在小区内的,未补缴费用以前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离开小区。
(三)电动车(含电动小车)必须在指定位置进行充电,充电费用自行承担。
(四)停车费收费标准:
1、在小区院坝停车的,每车每月30元停车费(含停车占地费和物业管理费);在小区地下自有停车位、停车库停车的,每车每月12元停车物业管理费。
停车费(含停车物业管理费)一年一次性缴费。
2、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三项规定的临时停车,每次停车收费标准参照同期城区路边停车收费标准收取。
本办法第五条第五项违规临时停车的,超过时间每次停车收费标准参照同期城区路边停车收费标准双倍收取。
(五)停车费的收取
停车费由相关业主在登记录入车辆信息时向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缴纳,到期前自行续费,因未缴费、未续费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进出,责任自负。
临时停车费、违规临时停车费有车主在驶离小区时候通过扫码支付或者由相关管理人员收取。
(六)停车费的开支与分配
1、停车费用于添置停车设施、平整场地以及维护维修场地、设施和保洁、照明等费用。
2、停车费收取后,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的分配比例由物业公司在招投标时候报价,并经业主大会讨论通过。业主委员会收入的停车费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用于业委会、业主大会正常开支和小区公共建设开支,结余部分进入小区大修基金账户。
第七条违规停车的处理
(一)故意堵塞小区进出口、小区内车辆通道和消防通道,经劝说仍然拒不撤离,堵塞时间从劝告之时起(下同)超过五分钟以上至三十分钟以内的,从次日起禁止其两个月内进入小区停车;超过三十分钟不足一个小时的,从次日起禁止六个月内进入小区停车;超过一个小时以上的,从次日起禁止其一年内进入小区停车。禁止停车期间已经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
有上述行为,物业服务机构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向有权机构投诉举报,有权采取必要措施拖移车辆,费用由该车辆所有人或者登记业主承担。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物业服务机构或者业主委员会有权从次日起一个月内禁止该车辆进入小区停车,禁止停车期间已经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
1、未停入停车位造成停车位浪费且不服从停车管理人员的调整的;
2、故意堵塞小区进出口、小区内车辆和消防通道,经劝说仍然拒不撤离,堵塞时间从劝告之时起不足五分钟,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服从停车管理人员指挥,对停车管理人员进行侮辱、谩骂等人身攻击甚至殴打的;
4、发生车辆擦挂或者其他伤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不及时向物管服务机构、业主委员会或者相对人报告或者报警的。
违反本条第3、4项,造成他人人身和财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赔偿;造成他人人身和财产损失在一万元以上的,视为情节严重,禁止进入小区停放期限可以延长至一年。
(三)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不按照指定位置停车,随意停放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或者影响消防安全的,物业服务机构人员有权采取拖移措施,拖移过程中非人为故意造成的车辆或其他损失由违规停车人员承担;违规停车人员应当支付拖移费用每次五十元,拒不支付拖移费用,物业服务机构人员有权锁扣违停车辆。
(四)电动车主不在指定地点充电,违规私拉乱接电线,物业服务机构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或者采取临时措施拆除私拉乱接的电线、插板。
(五)在小区停车位充足的情况下,违反本条第一、二项规定被禁止进入小区停车的,相关车主可以加倍支付禁停期间的停车费进入小区停车。
第八条停车费逾期后拒绝续费且长期在地面停车位停放一直未使用超过半年,经过电话、短信、张贴公告等方式催告后仍然不缴纳费用或者不将车辆拖离小区的,视为相关车主丢弃车辆、放弃车辆所有权,物业服务机构有权在业委会的监督下采取合理方式处置该车辆。
停放于小区公共场所的破旧的、长期无人使用的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参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条本办法经业主大会讨论通过生效,相关处罚规定前期以宣传教育为主,自生效一个月后开始执行。本办法解释权属于业主大会和业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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