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刘於诚
银行是企业而非慈善机构,要维持正常运作当然需要赚钱,如果用户借款要在一年半内才能还清,按规定支付一定利息或者“手续费”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是一次还清还是分期偿还,应该尊重客户的意愿,哪有死乞白赖要求客户分期偿还的道理呢?再说,银行收取利息必须合理,借款1.5万元18个月就要收取1700元左右的“手续费”,这笔账太好算了,银行所得超过了本金的10%,将如此昂贵的“馅饼”“奉献”给客户,是不是过于低估了客户的智商呢?银行的动机究竟是好心还是“驴肝肺”呢?
10月11日至13日,10月19日至21日,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南部片区省份和北部片区省份)商标战略实施工作座谈会先后在浙江省杭州市和江苏省无锡市召开。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作了总结讲话。他要求各地工商部门深入推进商标战略实施,为建设商标强国而努力工作。
愿快乐的歌声永远伴你们同行,愿你们婚后的生活洋溢着喜悦与欢快,永浴于无穷的快乐年华。谨祝新婚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