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的通知》(湘财教〔〕24号)、《湖南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湘教发〔〕49号)、《关于印发涟源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涟教通〔〕4号)等文件精神,年5月,我市组织专家评估组,开展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认定工作,对个申报单位进行了实地评审。依据《湖南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评分细则》逐项赋分,按评分情况确定普惠园认定结果。现将认定结果及人数等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年6月3日至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学前教育股联系。
联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市教育局学前教育股:
附件:涟源市年度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名单
涟源市教育局涟源市财政局
涟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年6月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