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更加精心地保护好世界遗产
加强对长城、北京故宫、周口店北京人遗址、颐和园、天坛、明十三陵、大运河7处世界遗产的整体保护,严格落实世界遗产相关保护要求,依法严惩破坏遗产的行为。
积极推进中轴线、天坛遗产扩展项目(明清皇家坛庙建筑群)申遗工作,对有条件列入申遗预备名单的遗产进行遴选。
.加强三条文化带整体保护利用
大运河文化带:以元明清时期的京杭大运河为保护重点,以元代白浮泉引水沿线、通惠河、坝河和白河(今北运河)为保护主线,以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为契机,推动大运河遗产保护与利用,加强路县故城遗址保护,全面展示大运河文化魅力。
长城文化带:有计划推进重点长城段落维护修缮,加强未开放长城的管理。对长城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城乡建设实施严格监管。以优化生态环境、展示长城文化为重点发展相关文化产业,展现长城作为拱卫都城重要军事防御系统的历史文化及景观价值。
西山永定河文化带:依托三山五园地区、八大处地区、永定河沿岸、大房山地区等历史文化资源密集地区,加强琉璃河等大遗址保护,修复永定河生态功能,恢复重要文化景观,整理商道、香道、铁路等历史古道,形成文化线路。
.加强历史建筑及工业遗产保护
挖掘近现代北京城市发展脉络,最大限度保留各时期具有代表性的发展印记。建立评定优秀近现代建筑、历史建筑和工业遗产的长效机制,定期公布名录,划定和标识保护范围,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在保护的基础上,创新利用方法与手段。
4.加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
挖掘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价值,保护传统文化遗产,改善人居环境。因地制宜探索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新途径、新机制、新模式。调动市民参与保护的积极性,科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名镇名村保护利用,在保护中实现村镇特色发展。
第56条保护和恢复老字号等文化资源积极发掘、整理、恢复和保护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传统地名、戏曲、音乐、书画、服饰、技艺、医药、饮食、庙会等。加强老字号原址、原貌保护。开展口述史、民俗、文化典籍的整理、出版、阐释工作。深入挖掘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文化内涵和精神价值,讲好文化遗产背后的故事,活化文化遗产。
第二节加强老城整体保护第57条坚持整体保护十重点1.保护传统中轴线
结合申遗工作,加强钟鼓楼、玉河、景山、天桥等重点地区综合整治,保护中轴线传统风貌特色。
.保护明清北京城“凸”字形城廓
优化完善城墙旧址沿线绿地系统,凸显由宫城、皇城、内城、外城四重城廓构成的独特城市格局。采取遗址保护、标识或意象性展示等多种方式,保护和展现重要历史文化节点。
.整体保护明清皇城
严格执行《北京皇城保护规划》,加大保护和整治力度,完整真实保持以故宫为核心,以皇家宫殿、衙署、坛庙建筑群、皇家园林为主体,以四合院为衬托的历史风貌、规划布局和建筑风格。
4.恢复历史河湖水系
保护和恢复重要历史水系,形成六海映日月、八水绕京华的宜人景观,为市民提供有历史感和文化魅力的滨水开敞空间。
六海包括北海、中海、南海、西海、后海、什刹海。八水包括通惠河(含玉河)、北护城河、南护城河、筒子河、金水河、前三门护城河、长河、莲花河。
5.保护老城原有棋盘式道路网骨架和街巷胡同格局,保护传统地名
保护余条现存胡同及胡同名称。实施胡同微空间改善计划,提供更多可休憩、可交往、有文化内涵的公共空间,恢复具有老北京味的街巷胡同,发展街巷文化。
老城原则上不再拓宽道路。建设以三横四纵为代表的文化景观街道。强化整体空间联系,提升街道绿化,扩大步行空间,培育街道客厅,展现各类文物古迹、近现代史迹、多元文化、自然生态环境交织的美丽景观。
6.保护北京特有的胡同—四合院传统建筑形态,老城内不再拆除胡同四合院
将核心区内具有历史价值的地区规划纳入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名单,通过腾退、恢复性修建,做到应保尽保,最大限度留存有价值的历史信息。扩大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历史文化街区占核心区总面积的比重由现状%提高到6%左右。将1片具有突出历史和文化价值的重点地段作为文化精华区,强化文化展示与传承。进一步挖掘有文化底蕴、有活力的历史场所,重新唤起对老北京的文化记忆,保持历史文化街区的生活延续性。
1片文化精华区:什刹海—南锣鼓巷文化精华区、雍和宫—国子监文化精华区、张自忠路北—新太仓文化精华区、张自忠路南—东四三至八条文化精华区、东四南文化精华区、白塔寺—西四文化精华区、皇城文化精华区、天安门广场文化精华区、东交民巷文化精华区、南闹市口文化精华区、琉璃厂—大栅栏—前门东文化精华区、宣西—法源寺文化精华区、天坛—先农坛文化精华区。
7.分区域严格控制建筑高度,保持老城平缓开阔的空间形态
以故宫、皇城、六海为中心,按原貌保护区及低层、多层、中高层三个限制建设分区,严格控制新建建筑高度。历史文化街区和文物按原貌保护区严格控制,风貌协调区和其他成片传统平房区参照原貌保护区要求进行控制,其余区域以多层限制建设区控制为主,东西二环路沿线部分区域按中高层限制建设区控制。
8.保护重要景观视廊和街道对景
恢复银锭观山景观视廊,保护景山万春亭、北海白塔、正阳门城楼和箭楼、妙应寺白塔、钟鼓楼、德胜门箭楼、天坛祈年殿、永定门等地标建筑之间的景观视廊。保护朝阜路北海大桥东望故宫西北角楼、陟山门街东望景山万春亭等街道对景。严禁在景观视廊和街道对景保护范围内,插建对景观保护有影响的建筑。
9.保护老城传统建筑色彩和形态特征
保持老城传统色调,以大片青灰色房屋和浓荫绿树为基调,烘托金黄琉璃瓦的皇宫及绿、蓝琉璃瓦的王府、坛庙。新建建筑的形态与色彩应与老城整体风貌相协调。加强老城第五立面管控,以传统坡屋顶形式为主,平屋顶形式的现代建筑应进行平改坡或开展屋顶绿化。
10.保护古树名木及大树
保持和延续老城传统特有的街道胡同绿化和院落绿化,保护古树名木及大树,因地制宜增加绿化空间,突出绿树掩映的传统城市特色。
第58条加强文物保护与腾退完善文物保护与周边环境管控的法规和机制,建立文物保护责任终身追究制度。严格执行保护要求,严禁拆除各级各类不可移动文物。将老城历史文化街区、风貌协调区及其他成片传统平房区整体划定为地下文物埋藏区。结合功能疏解,开展重点文物的腾退,实施九坛八庙皇家坛庙建筑群、王府建筑群等主题性文物保护修缮整治。科学复建部分反映历史格局的重要标志。在科学保护的基础上加强文物合理利用,扩大开放,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实现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
九坛包括天坛(内含祈谷坛)、地坛、日坛(又称朝日坛)、月坛(又称夕月坛)、先农坛(内含太岁坛)、社稷坛、先蚕坛(位于北海内)。八庙包括太庙、奉先殿(位于故宫内)、传心殿(位于故宫内)、寿皇殿、雍和宫、堂子(已无存,现址为贵宾楼)、历代帝王庙、孔庙(又称文庙)。
第59条完善保护实施机制健全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关配套法规政策。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类主体责任和义务,严格依法进行保护、利用和管理。全面建立老城历史建筑保护修缮长效机制,以原工艺高标准修缮四合院,使老城成为传统营造工艺的传承基地。严格管控老城内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推动完善房屋产权制度,鼓励居民按保护规划实施自我改造更新。完善鼓励居民外迁、房屋交易等相关政策。加强公众参与制度化建设,实现共治共享,营造“我要保护”的社会氛围。
第三节加强三山五园地区保护三山五园是对位于北京西北郊、以清代皇家园林为代表的各历史时期文化遗产的统称。三山指香山、玉泉山、万寿山,五园指静宜园、静明园、颐和园、圆明园、畅春园。
三山五园地区是传统历史文化与新兴文化交融的复合型地区,拥有以世界遗产颐和园为代表的古典皇家园林群,集聚一流的高等学校智力资源,具有优秀历史文化资源、优质人文底蕴和优美生态环境。应建设成为国家历史文化传承的典范地区,并使其成为国际交往活动的重要载体。
第60条构建历史文脉与生态环境交融的整体空间结构1.形成南北文化带
北部文化传承发展带串联颐和园、圆明园等重要景区及大宫门、青龙桥等城市节点,重点加强历史文化资源挖掘、修复与利用;南部生态文化游憩带连接香山、西山等城市绿色空间,重点加强生态修复和环境整治,提升绿化质量,完善生态功能。
.突出三个特色分区
西部生态休闲游憩区以香山公园、北京植物园、西山国家森林公园为基础,整合绿地资源,提升景观质量,完善游憩功能;中部历史文化旅游区以颐和园、圆明园为载体,以文化为主导功能,优化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成为展示和交流中国历史文化的示范区;东部教育科研文化区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高等学校为载体,以教育和文化为主导功能,优化完善配套设施。
.塑造若干关键节点
沿北部文化传承发展带重点塑造若干关键文化节点,以文化遗产保护与展示为主题。沿南部生态文化游憩带布置若干景观游憩节点,改善和提升环境品质。
第61条保护与传承历史文化1.加大文物和遗址保护力度
加强文物保护力度,开展圆明园考古、香山昭庙和大慧寺保护修缮工作。对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实施保护,进一步挖掘应纳入保护对象的文化遗产,实现区域保护全覆盖。建立完善的文物数据库管理平台,从文物普查、综合评价、抢救性保护、近期展示、精细测绘、科技保护等方面开展保护管理工作。全面梳理和综合评估现存遗址情况,开展科学监测,及时预警,协调游客管理与遗址保护的关系。
.保护历史风貌和重要历史文化节点
深入挖掘三山五园地区文化资源,实施圆明园大宫门历史风貌保护和功德寺景观提升等工程,保护和展现御园宫门、古镇、村落、御道等重要历史节点。通过数字技术等手段虚拟重现近期难以原址恢复的重要文化遗产,丰富展现方式,增进文化体验。
.活化非物质文化遗产
依托圆明园升平署区域开展皇家御膳、宫廷音乐等文化传承工作,深入挖掘和保护区域内古镇文化和民俗文化等优秀历史文化资源。
第6条恢复山水田园的自然历史风貌1.保护西山山脉生态环境
提升西山植被质量,以乡土树种为特色,配植西山特色灌木和彩叶树种,展现四季分明的生态山林景观。
.恢复大尺度绿色空间
梳理地区历史发展脉络,部分恢复水稻田园风光。逐步恢复历史水系,展现历史盛期水系格局和景观特色。增加绿地,提升绿化品质,加强生态廊道连通,整合香山公园、北京植物园、西山国家森林公园及其他城市公园。保障基础设施安全,结合南水北调调蓄池营造优美生态环境。在三山五园地区形成公园成群、绿树成荫、历史环境与绿水青山交融的景观风貌。
.开展综合整治和功能提升
保护三山五园地区山水格局与传统风貌,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建筑高度。做好人口和功能疏解,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完善地区交通体系,打通南北向交通,优化交通组织。加大旅游管理和综合执法力度,实现三山五园地区环境景观和城市功能全面提升。
第四节加强城市设计,塑造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城市特色风貌建立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的城市设计管理体系,更好地统筹城市建筑布局、协调城市景观风貌。通过精心规划设计和保护提升,使北京拥有富有文化魅力的历史建筑、令人赏心悦目的现代建筑、舒适整洁的街道、清新怡人的绿色开放空间和美观清澈的河流,建设令人愉悦的美丽城市。
第6条进行特色风貌分区1.中心城区形成古都风貌区、风貌控制区、风貌引导区三类风貌区
古都风貌区:二环路以内,实行最为严格的建筑风貌管控,严格控制区域内建筑高度、体量、色彩与第五立面等各项要素,逐步拆除或改造与古都风貌不协调的建筑,实现对老城风貌格局的整体保护。
风貌控制区:二环路与三环路之间,按照与古都风貌协调呼应的要求,细化区域内对建筑高度、体量、立面的管控要求,加强对传统建筑文化内涵的现代表达。
风貌引导区:三环路以外,处理好继承和发展的关系,充分吸收传统建筑元素,鼓励采用现代建筑设计手法与材料,展现具有创新精神的时代特征和首都特色。
.中心城区以外地区分别建设具有平原特色、山前特色与山区特色的三类风貌区
平原风貌区:包括北京城市副中心、顺义、亦庄、大兴。突出现代城市风貌特征,加强城区内部与外围郊野绿色开敞空间的渗透融合,形成城野交融、活力城区的特色风貌。
山前风貌区:包括房山、昌平、海淀山后、丰台河西地区。强调城市建筑风貌与自然环境的协调与呼应,按照保护山峦背景的要求控制建筑高度,保护重要观山视廊与亲水通道,形成显山露水、田园城区的特色风貌。
山区风貌区:包括门头沟、平谷、怀柔、密云、延庆。强调城市建设对自然环境的尊重,顺应山形水势,强化建筑体量控制,严控浅山区建设行为,形成城景合一、山水互动的特色风貌。
第64条构建绿水青山、两轴十片多点的城市整体景观格局尊重和保护山水格局,加强城市建设与自然景观有机融合,突出山水城市景观特征,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强化两轴空间秩序,突出两轴统领城市空间格局、串联重点景观区域与景观节点的骨架作用。深入挖掘中华文化精髓,打造十片传承历史文脉、体现时代特征的重点景观区域,集中展示国家形象、民族气魄及地域文化多样性。依托文物保护单位及城市交通门户空间,建设若干主题突出的重要景观节点,增强城市可识别性。
十片重点景观区域:老城文化景观区域(老城)、三山五园文化景观区域(三山五园地区)、长城文化景观区域(长城北京段)、大运河文化景观区域(中国大运河北京段)、京西文化景观区域(京西古道)、燕山文化景观区域(明十三陵、银山塔林、汤泉行宫等)、房山文化景观区域(房山文化线路)、南苑文化景观区域(南苑及南中轴森林公园地区)、国际文化景观区域(北京商务中心区及三里屯地区)、创意文化景观区域(望京、酒仙桥及定福庄地区)。
第65条加强建筑高度、城市天际线、城市第五立面与城市色彩管控1.建立以中心城区为重点,覆盖市域的建筑高度管控体系
重点针对中心城区划定历史文化控制区、城市景观控制区、城市安全控制区、绿色生态控制区四类特殊控制引导区,明确高度控制要求,制定相应管理办法。
.加强城市天际线塑造
保护老城平缓有序的城市天际线,严格控制老城建筑高度与体量,维护故宫、钟鼓楼、永定门城楼等重要建筑(群)周边传统空间轮廓的完整。保护城市北部及西部壮丽、连绵的山峦背景,严格控制浅山及山前地区建筑高度与体量。整体保护和塑造长安街、通惠河等重要街道、河道沿线城市天际线,加强北京商务中心区、北京城市副中心、颐和园、雁栖湖等城市重要功能区、城市节点、风景区周边城市天际线管控,塑造特色鲜明、错落有致、富有韵律的城市天际线。
.构建看城市、看山水、看历史、看风景的城市景观眺望系统
加强城市整体空间形态控制,构建展示城市特色风貌的景观眺望系统,统筹城市第五立面与城市色彩塑造,让人们更好地看城市、看山水、看历史、看风景。
看城市视廊:以位于奥林匹克中心区的北京奥林匹克塔、位于玉渊潭西侧的中央电视塔和香山香炉峰等为眺望点,分别通过不同方向俯瞰城市,感知格局明晰的整体城市意象。
看山水视廊:形成银锭观山、钟鼓楼北望、太和殿经玉渊潭西望、景山万春亭西望四条由核心区向外眺望自然山体的景观视廊,强化山水城市意象。
看历史视廊:以老城内传统地标建筑为眺望点,形成多条集中展示历史景观的视廊,强化对传统景观意象的保护。
看风景视廊:利用铁路、高速公路、航线等重要交通廊道形成若干条眺望视廊,加强城市门户节点的景观塑造。
4.加强城市第五立面管控
塑造肌理清晰、整洁有序的第五立面空间秩序,营造与自然山水和谐相融、与历史文化交相辉映、具有高度可识别性的城市第五立面。重点管控好老城、重点视廊区域及机场起降区域的城市第五立面,将城市第五立面整治与城市修补、生态修复相结合,通过建筑屋顶绿化美化与有序整理、城市绿化补充与修饰等手段,全面提升第五立面整体品质。
5.加强城市色彩管控
充分汲取古都五色系统精髓,规范城市色彩使用,形成典雅庄重协调的北京城市色彩形象。建立城市色彩引导管理体系,重点管控老城、三山五园地区、北京城市副中心及其他重点地区城市色彩。对建筑、设施、植被、路面等提出色彩使用指导意见,发挥城市色彩对塑造城市风貌的重要作用。
第66条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打造首都建设的精品力作1.大力发展绿色建筑
鼓励建筑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环保,提倡呼吸建筑、城市森林花园建筑。新建建筑%落实强制性节能标准,推动超低能耗建筑建设,00年全面完成城镇及农村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鼓励既有建筑生态化改造,实现建筑循环使用。
.全面提升建筑设计水平
重视建筑的文化内涵,加强单体建筑与周围环境的融合,努力把传承、借鉴与创新有机结合起来,打造能够体现北京历史文脉、承载民族精神、符合首都风情、无愧于时代和人民的精品建筑。加强公共空间人性化设计,建筑设计要把控基调,体现多样性,重要公共建筑设计方案须经过国际招标比选,避免贪大、媚洋、求怪。
.完善建筑设计管理机制
建立责任规划师和责任建筑师制度,完善建筑设计评估决策机制,提高规划及建筑设计水平。建立指导规范建筑设计的有效机制,健全单体建筑设计审查机制,鼓励建设用地带设计方案出让。对重要节点、重要街道、重点地区的建筑方案形体与立面实施严格审查,开展直接有效的公众参与。
第67条优化城市公共空间,提升城市魅力与活力1.塑造高品质、人性化的公共空间
通过衔接大型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城市绿道、优化滨水空间、打开封闭街区、打通步行道、拆墙见绿、促进公园绿地开放共享等多种手段,增强公共空间有效连通,提高可达性,建设更加完善的公共空间体系,营造生活方便、环境宜人、景观优美、具有丰富文化体验的公共空间。
.重塑街道空间环境
对交通性街道、生活性街道、历史街区街道、综合性街道分类进行精细化管控与引导,打造特色街道示范区。通过道路断面优化、沿线建筑控制、街道设施人性化改造、完善过街和无障碍设施、街道景观设计、规范停车行为等措施,修补街道肌理,提升街道环境品质,让街道拥有舒适安全的环境、赏心悦目的景观和生动美好的生活氛围。
.强化公共空间从规划设计、审批施工到管理维护的全过程管控
创新城市开发建设模式,建立健全公共空间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维护的长效机制。加强各级政府及部门的统筹协调,促进公共空间与功能、景观的整合。
第五节加强文化建设,提升文化软实力以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为根基,建设国际一流的高品质文化设施,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首都文明建设,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形成涵盖各区、辐射京津冀、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文化中心发展格局。不断提升文化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推动北京向世界文化名城、世界文脉标志的目标迈进。
第68条高水平建设重大功能性文化设施以两轴为统领,完善重大功能性文化设施布局。深入挖掘核心区文化内涵,扩大金名片影响力。北部继续完善以奥林匹克中心区为重点的国家体育、文化功能。东部以北京城市副中心为载体传承大运河文化,建设服务全市人民的文化设施集群。西部重点建设首钢近现代工业遗产文化区。南部通过南苑地区改造预留发展用地,未来塑造首都文化新地标。
发挥中关村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北京)、中国(怀柔)影视产业示范区、中国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北京环球主题公园及度假区等文化功能区的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分工合理、各具特色的文化功能区空间发展布局。
支持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若干高等学校建成世界一流大学,形成一批世界一流学科。统筹空间布局,做到在各区都有高等学校。优化海淀区高等学校集聚区、良乡高教园区、沙河高教园区发展环境,打造世界一流的高教园区,提升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培养世界一流人才,形成学术大师、文化名家和领军人才荟萃的生动局面,强化人才培养与首都发展互促互进。加强国家级标志性文化设施和院团建设,培育世界一流文艺院团,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品牌。
第69条推进首都文明建设坚持以首善标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打造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区域文化特色、符合时代要求的城市精神。利用重大活动、重要节庆日,组织有教育意义和有庄严感的典礼仪式,举办重大主题教育和重要主题展览,激发爱国热情,凝聚全市人民精神力量。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深化文明城区等五大创建活动,强化公共文明引导,着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完善公共文明行为规范体系,加强公共文明法治建设。推动诚信建设制度化,完善信用体系。壮大志愿服务队伍,到00年实名注册志愿者与常住人口比值由现状0.15提高到约0.18,到05年提高到约0.1。
第70条激发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创造活力聚焦文化生产前端,鼓励创意、创作与创造,建设创意北京,使北京成为传统文化元素和现代时尚符号汇聚融合的时尚创意之都。优化提升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传统优势行业,发展壮大设计服务、广告会展、艺术品交易等创意交易行业,积极培育文化科技融合产业。健全文化市场体系,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高端制造业、商务服务业、信息业、旅游业、农业、体育、金融、教育服务产业等领域融合发展,打造北京设计、北京创造品牌。
第71条提升文化国际影响力以各类文化资源为载体,搭建多种类型、不同层级的文化展示平台。充分运用数字传媒、移动互联等科技手段,构建立体、高效、覆盖面广、功能强大的国际传播网络。组织开展重大文化活动,打造一批展现中国文化自信和首都文化魅力的文化品牌。深入开展国际文化交流合作,发挥首都示范带头作用,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华文化,不断扩大文化竞争力、传播力和影响力。
第五章提高城市治理水平,让城市更宜居建设和管理好首都,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本次城市总体规划,以制约首都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以解决人口过多、交通拥堵、房价高涨、大气污染等“大城市病”为突破口,以改革发展为手段,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全面提高城市治理水平,构建超大城市治理体系。到00年“大城市病”得到缓解,到05年“大城市病”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到年全面形成具有首都特点、与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相适应的现代化超大城市治理体系。
第一节划定城市开发边界,遏制城市摊大饼式发展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硬约束,划定城市开发边界,结合生态控制线,将平方公里的市域空间划分为集中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生态控制区,实现两线三区的全域空间管制,遏制城市摊大饼式发展。
第7条科学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实现城镇集约高效发展1.科学划定城市开发边界
严格管控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确定城镇建设空间刚性管控边界和约束性指标,永久性城市开发边界范围原则上不超过市域面积的0%。到00年集中建设区(城市开发边界内)面积约占市域面积的14%。
.严格管控城镇建设空间
城市各类建设项目原则上均应在集中建设区内进行布局和建设。按照集约高效和宜居适度的原则,完善中心城区、北京城市副中心、新城和镇分类指导的建设强度管控体系。
第7条加强限制建设区改造和治理,逐步实现两线合一1.明确治理目标
生态控制区和集中建设区以外为限制建设区,约占市域面积的1%。通过集体建设用地腾退减量和绿化建设,限制建设区用地逐步划入生态控制区和集中建设区,到年实现两线合一,全市生态控制区比例提高到市域面积的80%以上。
.促进减量增绿
推动集体建设用地集约集中利用,严格控制建设强度。确保腾退后集体建设用地优先还绿,并同步实施。
第二节标本兼治,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坚持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将综合交通承载能力作为城市发展的约束条件。坚持公共交通优先战略,着力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加强交通需求调控,优化交通出行结构,提高路网运行效率。完善城市交通路网,加强静态交通秩序管理,改善城市交通微循环系统,塑造完整街道,各种出行方式和谐有序,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综合交通体系。
第74条促进交通与城市协调发展,提高交通支撑、保障与服务能力1.建立分圈层交通发展模式,打造一小时交通圈
构建分圈层交通发展模式:第一圈层(半径5—0公里)以地铁(含普线、快线等)和城市快速路为主导;第二圈层(半径50—70公里)以区域快线(含市郊铁路)和高速公路为主导;第三圈层(半径—00公里)以城际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和高速公路构成综合运输走廊。到00年轨道交通里程由现状约61公里提高到公里左右,到05年不低于公里;到00年公路网总里程力争达到公里,到05年超过公里;到00年铁路营业里程达到1公里,到05年达到公里。
.保障交通基础设施用地规模
适度超前、优先发展交通基础设施,提前规划控制交通战略走廊和重大交通设施用地。到00年全市交通基础设施用地(含区域交通基础设施)约平方公里,到05年约平方公里。
.全力提升规划道路网密度和实施率
完善城市快速路和主干路系统,推进重点功能区和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周边及轨道车站周边道路网建设,大幅提高次干路和支路规划实施率。提高建成区道路网密度,到00年新建地区道路网密度达到8公里/平方公里,城市快速路网规划实施率达到%;到05年集中建设区道路网密度力争达到8公里/平方公里,道路网规划实施率力争达到9%。
4.建立交通与土地利用协调发展机制
充分发挥轨道交通、交通枢纽的综合效益。加强轨道交通站点与周边用地一体化规划及场站用地综合利用,提高客运枢纽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引导交通设施与各项城市功能有机融合。
第75条坚持公共交通优先与需求管理并重,提高交通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1.提供便捷可靠的公共交通
加强轨道交通建设。按照中心加密、内外联动、区域对接、枢纽优化的思路,优化调整轨道交通建设近远期规划,重点弥补线网结构瓶颈和层级短板,统筹利用铁路资源,大幅增加城际铁路和区域快线(含市郊铁路)里程,有序发展现代有轨电车。
提升公交服务水平。优化公交专用道规划建设和管理,提高公交运行速度和准点率。到00年中心城区公交专用道里程由现状约车道公里提高到车道公里左右,到05年超过1车道公里。
.实施差别化的交通需求管理
按照控拥有、限使用、差别化的原则,划定交通政策分区,实施更科学、更严格、更精细的交通需求管理。综合利用法律、经济、科技、行政等措施,分区制定拥车、用车管理策略,从源头调控小客车出行需求。到00年小客车出行比例和车均出行强度降幅力争达到10%—15%,到05年降幅不小于0%。
.构建科学合理的停车管理体系
坚持挖潜、建设、管理、执法并举,加强行业管理,建设良好停车环境。构建符合市场化规律的停车价格体系,完善市场定价、政府监管指导的价格机制。建立停车资源登记制度和信息更新机制,利用科技手段提升停车位使用效率。通过利用腾退土地和边角地、建设立体机械式停车设施等多种手段增加供给。全面整治停车环境,严格管理路内停车泊位,完善居住区停车泊位的标线施划,将单位内部停车、大院停车等纳入规范化管理。
第76条加强客运枢纽和交通节点建设,提高换乘效率和服务水平1.构建功能清晰的对外客运枢纽格局
围绕个国际航空枢纽、10个全国客运枢纽、若干个区域客运枢纽,构建“+10+X”的客运枢纽格局。完善枢纽规划建设政策机制,实现对外交通与城市交通之间高效顺畅衔接。
推进北京新机场陆侧交通系统建设,提升北京首都国际机场陆侧交通通道能力。促进干线铁路、城际铁路与城市有机融合,新建铁路车站实现与城市交通顺畅衔接,逐步改善北京站、北京西站等既有车站交通转换环境。结合主要放射性交通廊道和轨道交通车站,优化公路客运枢纽布局。
.创新客运交通运输组织模式
实现铁路与城市轨道交通一体化运营服务,实现公路与城市道路交通一体化衔接,推进高速公路电子收费全覆盖。创新客运交通运输组织模式,提供联程运输和一体化服务。
.提升公共交通接驳换乘环境
提供更加人性化的公共交通接驳换乘条件。加强轨道交通车站最后一公里接驳换乘通道和设施建设,增加袖珍公交线路,倡导自行车换乘公共交通(B+R)的绿色出行方式,规划建设一批换乘停车场(P+R)。
第77条提升出行品质,实现绿色出行、智慧出行、平安出行1.建设步行和自行车友好城市
构建连续安全的步行和自行车网络体系,保障步行和自行车路权,开展人性化、精细化道路空间和交通设计,创造不用开车也可以便利生活的绿色交通环境。积极鼓励、引导、规范共享自行车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其在市民公共交通接驳换乘及短距离出行中的作用,制定共享自行车系统技术规范和停放区设置导则,结合轨道交通车站、大型客流集散点等地区优化落实共享自行车停放区设置。到00年城市绿色出行比例由现状70.7%提高到75%以上,到05年不低于80%;到00年自行车出行比例不低于10.6%,到05年不低于1.6%。
.建设智慧交通体系
倡导智慧出行,实现交通建设、运行、服务、管理全链条信息化和智慧化。推行“互联网+便捷交通”,建立政府监管平台和市场服务平台,积极引导共享自行车、网约车、分时租赁等新兴交通模式健康发展,科学动态配置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运力资源。
.建设低碳交通系统
强化交通节能减排管理,优化交通能源结构,推动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在交通领域规模化应用,建设充电桩、加气站等配套设施。提升货运组织绿色化水平,推动绿色货运枢纽场站建设。
4.建设和谐平安交通
坚持城市交通社会共建、共治、共享,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强交通管理设施建设,完善交通安全设施,优化交通发展软环境。
第78条引导支持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发挥交通运输基础和主体作用1.优化物流基础设施布局
完善物流配送模式,提升物流配送的整体效益,构建由物流基地、专业物流园区、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点组成的城乡公共物流配送设施体系。规范城市末端配送组织,形成多功能集约化的物流配送终端网络。优化整合民航、铁路、公路物流设施布局,实现专业化运输。
.完善多式联运设施布局
优化民航货运功能及内陆无水港节点布局,完善口岸服务功能。建立完善的多式联运枢纽场站和集疏运体系,提升货运组织水平和衔接转换效率。
第三节完善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实现住有所居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将稳定房地产市场作为长期方针,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为主要方向,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加强需求端有效管理,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大力推动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人民群众住有所居。
第79条健全和优化住房供应体系1.完善住房供应体系
建立包括商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棚改安置房、租赁住房等多种类型,一二三级市场联动的住房供应体系。扩大商品住房市场有效供应,增强政府市场调控能力。增加共有产权住房与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满足居民自住需求。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提升基本居住需求保障水平。研究扩大租赁住房赋权,公共租赁住房向非京籍人口放开。
未来5年新供应住房中,产权类住房约占70%,租赁类住房约占0%。产权类住房中,商品住房约占70%,保障性住房约占0%。商品住房中,共有产权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约占70%。共有产权住房中,70%面向本市户籍人口,0%面向非京籍人口。
.扩大居住用地与住房供应
健全政策机制,增加中心城区和新城居住用地供应。创新集体建设用地政策,探索多种建设模式。到05年规划城乡居住用地约1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居住用地约平方公里,位于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居住用地(含宅基地)约平方公里。加强土地储备工作,合理安排城镇居住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供应时序,加强住房建设计划管理。未来5年新供应各类住房万套以上。
.合理布局居住用地
中心城区适度增加居住用地,增加租赁住房,调控房地产市场。
中心城区以外地区加大居住用地与住房供应力度,重点保障共有产权住房与租赁住房的用地供应。统筹考虑新型城镇化与保障性住房选址建设,培育就业功能,提高教育、医疗服务水平,增强吸引力,为中心城区疏解人口在外围地区生活就业创造良好条件。
居住用地优先在轨道车站、大容量公共交通廊道节点周边布局。新建居住区推广街区制,建设小街区、开敞式、有活力的社区。
第80条建立房地产基础性制度1.提高住房建设标准和质量
新建保障性住房全面采用装配式建筑,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商品住房中的比重,到00年达到0%以上,到05年前全面采用装配式建筑。
推进住房规划建设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00年前建立百年住宅标准并进行试点推广,到05年新建住房全面实施百年住宅标准。
.完善住房租赁体系
培育和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制定完善房屋租赁地方法规,规范主体行为,建立租期和租金相对稳定、服务规范的租赁市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多渠道筹集租赁房源,鼓励租赁服务企业通过趸租等方式整合居民空置房屋和其他社会闲散住房资源,集中经营管理;鼓励开发企业将在途或待售住房转化为租赁住房,开展租赁业务;新投放居住用地配建或竞建一定比例自持租赁住房;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
.建立房地产市场监管常态化机制
综合利用税收、金融信贷等政策措施,坚决抑制投资投机性行为,防止房地产市场大起大落。严格商品住房管控,防范泡沫和风险。综合运用政策工具,规范二手房交易市场。加强综合监管执法,严肃查处开发、建设、销售、中介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回应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