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外派西吉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服务人员公告
为充实西吉县乡镇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服务力量,根据“西吉县年政府购买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服务承接主体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和西吉县教育体育局相关要求,秉持“围绕需求、择优选人、心系人才、为人择岗”的人力资源服务理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派乡镇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服务人员(以下称保教服务人员)。
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择优和以岗选人、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共招聘人数名(其中幼儿园卫生保健服务人员7名)。三、招聘性质本次招聘属于我公司为西吉县教育体育局提供幼儿保育教育服务采取的企业用人招聘行为,所招聘保教服务人员属于我公司外派员工,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人事劳动关系,并由我公司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发放工资、保障各项劳动权益。所招聘保教服务人员由我公司以外派形式安排至服务外包单位,按照我公司与外包服务单位签订的《服务外包合同》有关约定及相关管理规章制度从事保育教育服务工作。
四、工作岗位西吉县教育体育局所属各乡镇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服务岗位,人员按乡镇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服务需求由我公司分派。
五、工作职责根据西吉县教育体育局的相关职能和保教服务人员岗位职责,严格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和《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及幼儿园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履行工作义务,承担各项工作任务。
六、工作地点西吉县公办幼儿园(含各乡镇及村组公办幼儿园)。
七、招聘条件(一)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崇尚科学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二)职业条件
1、具有正确的就业择业观念和积极向上的人生价值态度;
2、完全理解和接受(认同)本《招聘公告》内容;
3、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学前教育事业,自愿从事保育教育服务工作,自觉维护教师队伍及保教服务人员形象;
4、充分了解乡镇公办幼儿园职能和保教服务人员工作职责,严格遵守公司和服务外包单位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要求;
5、有较强的组织观念、纪律性、服从性和保教服务人员所具备的爱心、热心、耐心,以及岗位奉献及吃苦耐劳精神;
6、经考察具有符合教师职业和保教服务人员队伍管理要求的个人基本素质及作风;
(三)岗位条件
1、保教服务岗位
(1)户籍:具有西吉县常住户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性别:男女不限。
(3)年龄:18周岁以上(年9月3日前出生),40周岁以下(年7月23日后出生)。
(4)学历:具有全日制中专(中职学前教育)及大专以上。
(5)资格: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2、卫生保健服务岗位
(1)户籍:具有西吉县常住户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性别:男女不限。
(3)年龄:18周岁以上(年9月3日前出生),40周岁以下(年7月23日后出生)。
(4)学历:具有全日制中专及以上。
(5)专业:医学类专业。
(6)资格:医师类持有助理执业医师资格及以上资格证;护理类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及以上资格证;保健类持有保健师、康复理疗师等相关技能资格证书。
(四)身体条件
1、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2、五官端正、无纹身、无过度染发、无彩妆及染甲、无明显疤痕(男性不得打耳钉眼、留长发);
3、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无传染疾病、无吸毒史、无精神病史;
4、视力不得影响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5、听力测定双侧耳语(不低于4m)0-25db;
6、口齿清晰、语言表达流利、普通话标准;
7、嗅觉正常。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报名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调查处理,尚未结论的人员;
3、直系亲属涉嫌黑恶或腐败犯罪尚未结案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罚对象或个人征信严重不良记录的人员;
5、被辞退的国家公职人员或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人员;
6、因违法违规或违反管理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及解聘的人员;
7、在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的人员;
8、利用网络等途径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的人员;
9、违法串联、集会、上访,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