珑门名苑幼儿园
年春季插班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81号)和《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龙华教通〔〕39号)的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就近入园的原则,结合办园实际情况,本园年春季插班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01
幼儿园基本情况
活力四射点亮童年
深圳市龙华区教科院附属学校珑门名苑幼儿园,隶属于深圳市龙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学校,是一所新型公办幼儿园。位于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福前路与新丹路交汇处珑门名苑小区内,为珑门名苑小区住宅配套幼儿园,学制三年,设小、中、大三个年龄段教学班。
02
招生范围
根据《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我园春季插班招生计划数优先满足珑门名苑居民一至六类适龄儿童就近入园,如有富余学位,面向幼儿园所在桔塘社区扩大招生。
03
招生对象及招生规模
大班:计划招收插班生16人,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健康儿童。
04
确定报名资质
除符合年龄要求外,报名儿童还需符合如下条件:
(一)持有儿童本人居民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等)或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二)持有儿童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报读试行网上报名“积分入园”阳光招生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计算截止至年12月31日);
(三)儿童所在家庭住址与所申报幼儿园须在同一个社区(或小区),并持有家庭居住证明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或小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或小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或小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或小区)其他住房的有效证明材料。
(四)龙华区公办幼儿园春季插班招生不含外籍儿童。
对享受优惠政策的烈士、现役军人、消防救援、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的适龄子女实行教育优待政策,报名时需持有相关政策证明材料。
享受优惠政策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入园执行深圳市委组织部等15个部门《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暂行办法和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业务指南的通知》(深组通〔〕号)等文件相关规定。
05
招生原则
(一)就近入园原则。幼儿园优先满足珑门名苑小区生源,如有富余学位,面向幼儿园所在桔塘社区扩大招生。
(二)先类型再积分原则。幼儿园遵循“先类型再积分”原则,按照一至六类招生类型及积分的高低依次录取,至幼儿园春季插班招生计划数录满为止。(龙华区教科院附属学校珑门名苑幼儿园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详见附件)
(三)同类型同积分抽签原则。同一学位类型则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如遇同类型同积分生源人数超出剩余学位数量时,以抽签方式进行差额录取,至幼儿园春季插班招生计划数录满为止。
06
学位类别和积分办法
根据适龄儿童在招生地段的户籍和住房情况,共划分为六个学位类型,按照积分办法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积分办法(一)适用于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积分办法(二)适用于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及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有学位富余面向所在社区扩招情形。
幼儿园学位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加分按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和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分别进行,学位积分办法详见附件一《龙华区教科院附属学校珑门名苑幼儿园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
07
报名时间及学位申请流程
(一)招生宣传:年12月26日开始
(二)公告招生信息
1.网上报名时间:年12月29日9:00-年1月4日18:00
2.报名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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