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管委会)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粤工信信软函〔〕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加快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申报单位按照申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县区(管委会)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县区(管委会)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符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审核,并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对符合本通知要求的项目进行统计,于年1月7日前将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详见附件,一式5份,A4纸张双面打印,胶状成册,在材料封面加盖公章及侧面加盖骑缝公章)和电子文档(刻U盘贴标签)报送于市工信局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科。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
(长按识别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