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
“我是年5月份买的文英国际小区二手房,在物业那改了户名,收了三百块钱,当时我不在家,是我儿子给得,没有收据。好多小区都不需要交这个费用,当时买二手房的时候办理过户也没说要交这个钱。”近日,市民华女士向微帮办反映。帮办结果
针对此情况,2月26日,广信区文英国际小区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前物业在年9月份就已经退场了。之前也有好多业主因为另外多交的元费用找现在的物业,物业管理处在帮助有收据的业主向前物业索回。由于前物业公司属于“老赖”,华女士可以带上证据以起诉等方式索回认为不合理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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